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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且不論美醜好壞,相信每個人都收過情書吧。(若有意外沒收過的恕不在這句話的範圍)
也許現今電子信箱的便利性、快速性,讓所謂的書信少了古人說的「魚雁往返」,而是讓.com替代了。

與電子信件或卡片相比,我自己是喜愛在紙上書寫的模樣。
字裡行間的墨跡、字的角度與使筆壓力刻在紙,除了看的到之外,還摸的到。
講究一點的,在信封裡放點乾燥的香花,甚至是在信紙上噴點香水。

講到噴香水,就憶起以前高中時寫信的笨事。
高中時期的托比,交不到女朋友,但仍有喜歡的女生可以寫信。
是不是光這點足以告慰,但對當時苦悶孤獨的 青年來說,實在是一件很美好的事。
也因為是寫給心儀的女生,拿著用盡心思花乾創意寫的信,想說香水很好聞,噴在信紙應該是不錯的一件事。於是就用手邊不知是哪來的香水,用力的給它噴下去。

沒想到發生了一件慘事。
用水性筆書寫的信,被香水給溶解了。(大哭)

「情之將亡必有惡兆」
這個連根芽都沒看到的愛情,也就這樣不了了之。

托比以前讀國中時,最喜歡在夜深人靜時看信。
大概就像古代要祭天時,要沐浴更衣、吃素戒東戒西的。
先是把信藏好,吃完了飯洗好澡,上了床再偷偷把信拿出來,用刀片沿著信封開口邊緣劃開。

有時歡天喜地、有時淚眼縱橫,不論是什麼心情,閱讀當下的感動卻是最令人難忘的。

我想,手寫信在現今也許反而是難得一見的快樂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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