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微軟,為什麼你盜用了我的圖,明確的侵權後,寄來的道歉信還是不認錯?
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你的外包,可是當你的外包廠商告訴我,他們是負責文案而版面的編排是你們負責的。
為什麼?
堂堂一個軟體大廠,竟然是用這樣的方式來推責任?
為什麼要這樣對我,對我的創作。
我要的是一個明確的道歉,可是你卻給我這種說法,台灣微歉,你們到底是怎麼了。
圖說:3/29 msn 3c首頁,光明正大直接盜用
你們的信,讓我看了哀傷。雖然我只是個小小的作者,甚至對你們來說是名不經傳的。
你們的便宜行事,直接盜用創作,一個msn 3c的專題,不盡監督的義務,面對錯誤竟然是用「內部溝通有誤」就帶過。
為什麼?
如果,你們抓盜用你們軟體時候,其他人是不是也可以說,「並無任何蓄意盜用」一詞,然後只要立刻把盜版的視窗殺掉,就沒事?
為什麼?
明明就是貴公司的錯,卻一點擔當也沒有,硬把所有責任和錯誤推給外包的協力廠商?
為什麼?
你說你尊重智財權。
但為何是這樣的姿態在解釋?
托比我要的是一個明確的道歉,要你們知道你們是真的盜用了一個小作者我的創作。
這就是世界大廠微軟在處理侵權一事的姿態嗎?
我覺得好悲傷,好悲傷。
甚至我連想表達什麼都覺得無力。
很無力。
為什麼?
你們要這樣對我?
我想提告,但我這個小蝦米,是要如何面對微軟你這麼一個大鯨魚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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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油! 支持你
大感恩!danny,你真是個好人~
嗯~~那就微軟、外包廠商都寄存證信函啊~~~ 通知出席和解庭~~~ 讓它們自己協調誰要當被告、誰要負責賠償~~ ps.通常這一樣是不了了之~~~要上法院才會緊張~~ 和解不行,就是民事訴訟嚕~~~上法院......
今天是上了蘋果,但報紙的內容和事實有出入,看了還是很痛心。 最壞的打算是會提告。 但台灣的法律,讓我完全沒有信心。 因為台灣的法是保障有權勢的,而非平民老百姓。
我可以幫你訴諸媒體
源仔兄: 多謝你的熱心,今天是上蘋果的副刊,但可惜報導的內容和事實仍有差距。 近期,托比會發聲明稿出來,好好說明經過。 同時也給媒體一份,至於有沒有用,真的就是看機會了。 謝謝源仔兄,謝謝!